闫文华
【作者机构】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来 源】《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3期
摘 要: 本文考察了汉冶萍公司萍矿煤焦运往武汉的几种组织方式,分析了每种运输力量和企业间的关系和其被公司采用的原因。文章力图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来分析决定企业边界的一些因素及探究企业如何理性选择其最佳规模。
关键词: 企业边界;萍煤汉运;运输方式
汉冶萍公司是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的简称,公司是由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组成,是中国近代第一家用新式机械设备进行大规模生产的钢铁煤联营企业。在1908年商办注册前,主要以汉阳铁厂为主,先后开发了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汉阳铁厂作为一个钢铁生产企业,对煤焦需求量十分大,“汉阳铁厂一旦开工,对煤焦的需求就显得十分重要,鄂厂需炭之急,不可一日短缺,望萍甚于望岁。”[1]196在1898年萍乡煤矿正式开发后至1928年萍矿煤焦几无汉运之货并撤销运输所名义这期间,把萍煤和就地炼取的焦炭运往汉阳,成为工厂生产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而运输方式的选择和组合也就成了一个影响公司生产的重大问题。
萍乡煤矿和汉阳铁厂分属两省,“萍乡煤矿位于江西省萍乡县东南安源镇,距萍乡县城7.5公里,开采地点为天磁山支脉安源山,矿区占地约504方里零373亩,与湖南省的醴陵、浏阳、攸县等县接壤。”[2]59从煤矿有十余里至三、五十里的陆路到达萍城,然后通过萍河到渌口然后进湘河。而“萍乡水道迂曲,冬季干涸,夏季封坝,只有春秋二时舟楫往来。”[3]476-477萍河不仅河道小,受季节限制,而且“萍河内共坝一百零八座,门口逼窄,大雨后溜急水高,坝桩没而不见,船行偶触,便即撞沉。”[3]566这种运道上,一些稍大的轮驳根本无法进入,而当时的一些民船有体积小、吃水浅的优势。
雇用民船运输一直是萍矿运往武汉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萍矿正式开采前,萍乡没有运往外界的铁路,当地土窑开采的煤运输主要通过水路运销。在官办铁厂期间,张之洞就曾于光绪十八年(1892年)九月,派人赴萍乡设煤务局,收买商井油煤,运往汉阳铁厂。在这一时期,萍煤由民船利用二三月份涨水的季节,把煤由萍乡运往湘潭,然后换大船运至汉阳。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四月,盛宣怀接办汉阳铁厂,为了保证生产,派江苏候补巡检文廷均,候补县丞许寅辉到萍乡,督促萍煤采运事宜。在1898年,盛宣怀所派的外籍矿师勘得萍乡煤矿蕴藏量丰富,正式成立了“萍乡等处煤矿总局”,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煤矿建成,投入生产,每日出煤1 000吨。在大量开采萍煤后,对外铁路未建成前,萍煤汉运仍大规模采用水运,随着开采的大规模进行,公司除自购轮船外,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民船,“公司自有商轮驳万不敷用,一面多雇民船,一面在汉口、九江另租轮驳,竭力接运。” [4]637
在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十一月,萍矿出资修通了萍乡宋家坊萍河边至安源的萍安铁路,在1901年时把铁路筑到醴陵,1903年又把铁路展筑至株洲,1905年竣工,合为萍株铁路。随着铁路的不断修筑,水运的路线也在随之改变。萍株铁路通车后,萍乡的煤焦就由铁路首先运至株洲,然后从株洲装船,运往汉阳。这样水道就相对改善了,但民船仍然在水运中起着重要作用。
到1916年,卢洪昶在致公司董事会函上依然重复了民船运输的重要性,“转运煤焦,半恃轮驳半恃民船。”[4]]631把“设法招雇大小民船”作为解决当时汉厂焦炭之无存积问题的一个重要办法。
1924年,在汉冶萍公司运输所当年度营业账略报告书中关于民运一项“又查民运一项,本极畅旺,自湘鄂通车,运量锐减,以今视昔,相去悬殊。但株长一途,因长局栈房地近水滨,距离车站过远,搬挑夫力太巨,仍复利用民运,本年长沙煤焦缺货。销路顿畅,株长民运达至三万三千余吨,实为得未曾有。而长岳汉三处民运合计而言,数亦颇旺,以视昨年之四万二千余吨,犹超过二万吨也。”[4]653
在1924年,从安源运到株洲准备装船的煤焦28万吨中除了16吨由火车运外,其中由公司轮驳运的有约3万吨,而由民运的约有6万吨。到1925年,民运的有4万余吨,公司轮运1万吨,车运7.7万吨。可以看出,即使是在公司购置了大量的轮驳后以及湘鄂铁路开通,民运仍在公司的运输中占很重要的一部分。
随着整个公司几乎陷入停产状态,民运煤焦到1926年已基本上停止了。“下半年湘鄂两省兵祸连结,水陆交通事业几乎全停,株洲所存煤焦,除当地及运销长沙外,运汉之货可云绝无。”[4]656
汉厂的性质决定了其对煤焦燃料的依赖,汉厂通过投资萍矿,特别是商办注册后,铁厂和萍矿成为一体,公司的规模扩大了,使得铁厂对煤焦的控制由市场购买转为企业内部的调配,但汉厂和萍矿间的距离远,交通条件差,使得萍煤的运输又显得十分艰难,铁厂以及后来的汉冶萍公司,通过和船户签订合同,通过契约把社会力量纳入为企业运输燃料的行列。
虽然民运和其他的运输方式在运输量占整个运输量的比例上也不断改变,但依靠民运来解决萍矿汉运问题从萍矿开发到公司停产一直都在延续,出现大量靠民船运输的情况的原因有很多,稍作归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和两地间的自然地理条件有密切关系。煤矿和外界的陆路交通极不发达,在铁路建成前主要是依靠水运,而当时萍河的河道又很狭小,由于农田用水,时常会封坝,只有在春秋两季才能运输。这些对小的民船十分实用。水运的季节性很强,在涨水时节,要大批的船从事运输,公司的运输力量不够。而且,湖南境内的河道、湖泊并不适合大的轮驳行驶。
其次,公司想把运输纳入一体化的范畴所需要的费用和当时公司承受力间的差距。当时如果公司想拥有自己的运输力量,就需要购置大量的轮驳,这需要大量经费。“于是重息借贷,百计腾挪,开辟萍乡煤矿,以计冶铁之需……截至三十三年八月至,煤矿、轮驳已用商本银七百四十余万两。……外债、商欠,……抵押居多,息重期促,辗转换票,时有尾大不掉之虞。”[5]
再次,两湖地区民船运输业的发达使公司可以方便地雇到大量的民船,也为民船进行萍矿汉运准备了条件。19世纪80年代,湖南民间就曾要求开通两湖地区民船航运,请求传到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那里,后者批准了民间轮船在内湖通行。“至禀称专拖湖北铁厂所需煤斤一节,查汉镇为通商大埠,又为铁路所发端,需煤之事甚多,且武汉一带民间需煤尤复不少,铁厂所需不过一端。……至湘绅禀内所称陆续驶行湘潭、益阳、常德、衡州等处,此各府县皆有煤铁,常德为滇黔北上之冲途,行旅尤多,自可准其陆续通行。”[6]内港行轮章程于1898年订定颁行。虽说是暂行条例,却已普遍实行。这样长江中游的两湖地区民船运输业开始发展并日益发达,这些民船采用一些小的轮驳,在洞庭湖还有一种小划(吃水浅,运输量在七、八吨左右)。
虽然在企业发展初期,可以通过这种准一体化,可以通过签订合同就可以雇到大量民船进行运输,用较少的资金就可以启动生产,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会有较多的道德风险。
在民船运输过程中,公司对其行为并不能进行有效的控制,“船户粮竭,则私窃煤炭售于沿途居民,而拌以浊水污泥,搪塞吨数。所以萍煤到鄂优劣不齐,其劣者皆泥水所糅杂者也。”[7]
出现这种情况,公司只能通过和船户不断完善和细化合同,并尽可能地采取措施来加强对船户这种行为的控制。
首先,通过给船户发放告示,“谕饬船户头,严行通知船户人等,不准搀和夹带,违则送官究办。须知此时采运及收煤委员,均皆极力认真整顿,不能如从前办理之员,稍可含糊,凡有不妥之船户,永不准伊装运”[3]115,通过告示来告知船户如果搀和夹带会有怎样的严重后果来力图杜绝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与此同时,公司也完善自己的监督机构和加强了一些具体措施,来防范种种在运输过程中不利于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通过长期的观察,了解到“金鱼市为船户搀和杂煤最易之区。兹由文委员派司事一人,使各船户经过该处挂号,则搀和之弊,甚不易作。”[3]116还有人提出,盛宣怀也批准了“运煤宜采用封仓之法,于每块船板钉一铁玦,中用长铁条穿之,头上加锁,锁门粘贴印花,每船或分作三截,用三铁条,事省而法密。”[3]377在封仓前,由公司员工取得煤炭样本,然后进行封仓,把样本送往汉阳,在汉厂的煤栈验收处就可以尽可能地保证煤焦的质量,也使得船户的行为有了可检测性,通过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船户的投机行为。
除了不断完善合同来减少不确定性以及加强措施来增加可监督性外,公司同样采取了对船户的奖励措施。与船户订立章程,分萍汉、潭汉两线,定明往返时间,按期赏银,行驶愈速,赏银愈多。盗卖煤焦现象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少。后取消回赏章程,盗卖煤焦的事依然如故。
虽然船户掺杂夹带的行为尽可能得到控制,但水道绵长,仍然会出现种种不可控制的情况,要很好地监督其行为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而且在运输过程中,船户还可以选择运输别的货物,船户和企业的关系仍较松散。“近手工料日贵,民船渐少,其稍好者多装百货,盖百货之水脚贵,较煤焦运费有倍。” [4]631当别的货物运费上升时就会直接影响到公司在运输费用上的投入,这样在汉厂急需煤焦时不能很好保证萍煤焦到汉的运输量,就会使铁厂因缺燃料而影响生产。虽然可以通过签订较长期合同来约束船户,从而保持运煤量的稳定,但在市场上寻找船户并和其签约及监督其行为需要的费用也日趋上升。从长期来看,把影响生产的资产专用性环节纳入企业内部环节是保持生产顺利进行的较优策略。
所以,不管是商办前的汉阳铁厂还是商办后的汉冶萍公司,一直在尽力地自购轮驳,改善运道,完善企业内的运输机构组织。这也是企业规模扩大的一个过程。
从萍矿开采时,铁厂就认识到“焦炭为化铁炉日用所需,固流不息。若不源源接济,一朝停待,伤炉实甚,势不能以运无定期之炭,保不误此刻不容缓之炉。”[1]199
在1898年萍矿正式开采时就开始购置轮驳,同时陆路交通也“仿西法设挂线路”,造铁路,这些和公司购有矿山地是同时进行的。“本公司业已购有各矿山地,目下,先办煤矿、并设炼焦之洋炉,洗煤机,运煤之轮驳、铁道、挂线路。”[3]123
从水路上说,公司要建立起自己的运输力量,轮船和驳船成为铁厂和后来公司水上运输工具的首选。从1898年萍矿正式开采起,铁厂就不断购置轮驳。到1905年,萍矿的总办张赞宸报告萍矿所置产业时列有当时萍矿汉运的水上交通工具,见表1。
表1 萍矿水运工具一览

注根据《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上册第209页绘制
到了1912年,公司有钢驳24艘,木驳160艘,轮船17艘。
1917年公司拥有拖轮27艘,钢轮30余艘,木驳180多艘,总载重量为3.6万吨。
在此之后,公司的从事萍矿汉运的轮驳有小规模的增加,而且,和公司其它线路上的轮驳有调剂余缺的余地。
在陆路方面,1905年,萍(乡)株(州)铁路全线通车,全长90公里。“自营这段铁路运输煤焦,运费每吨仅银0.56两。”[2]92但到1908年,在“铁路国有”命令下,萍株铁路移交清政府邮传部管理。
随着公司在运输工具上的不断添置,公司的运输机构也进行了多次调整。1896年,在汉阳设立萍乡煤矿转运局,由卢洪昶任坐办,共有员司57人(含外籍人员在内);在湘潭县的窑湾,设转运局一处。后来又先后在长沙和岳州设稽查局。与湘、汉等局分段稽查,分萍汉、潭汉两线,并且在城陵矶设局建站,以方便在大水时节将煤焦赶运上栈,再驳运汉阳铁厂。1905年随着萍株铁路的建成,撤销了湘潭转运局和醴陵稽查局,改设株洲转运局,所有民船轮驳在株洲受载。
这一时期,管理萍煤汉运的主要机构就是萍乡煤矿转运局,随着公司为运输所作的投入日益加大,萍矿的产量和汉厂的需求量都在增加,萍矿运到武汉的事宜也更加庞杂,人员也日益增多。企业内部管理费用不断上升,内部运输机构的效率低下有影响整个公司生产之势。到1917年“运输一事,尤为现在亟待改组,不容稍缓者。查本公司轮驳一项,投资甚巨,而管理调度不得其宜,以致运输疲靡,害及出产。”[4]319同年,公司的董事会常会议案发出公议,“将矿石、煤焦运务专设一运输所暂理其事,并以厂矿轮驳并设一处,隶属运输所之下,归其节制;……事有通分则责有专归,办法洵属至当,深表赞同。”[4]320
在公议中还宣布:“现设武汉萍矿运销局,一俟运输所成立,即行裁撤;所有岳、长、株、豹转运各机关,统归运输所管辖,切实整理,并通告各厂矿一体知照。”[4]320
兹拟嗣后一切运输事宜,由总事务所直接管理,另设专司,定名曰运输所。
表2 公司运输机构改组前后人员及薪水比较表

资料来源:《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322页。
公司内部的运输机构改组后,人员得到精简,月薪支出明显下降,节约了公司的管理成本。
到1928年,由于公司生产陷入停顿,运输事业几乎全停。1928年冬奉总公司命令,缩小运输范围并节省开支,裁撤运输所名义。
通过公司自置运输工具的概况及公司自己组织运输的机构变迁可以看出,由自身力量来组织运输,可以很好地防止类似民船运输过程中的一些掺杂行为和不好管理等弊端出现。用来运输煤焦的轮驳是资产专用性较高的投资,而企业运输业务也十分繁忙,把其纳入企业内部,有助于企业节约和在市场上寻找民船并和其讨价还价及签约等大量的交易费用。
民船和企业的关系比较松散,维系民船和企业的是契约,在这个过程中会有很多不可控制的事情发生,比如前面所说的其它的百货水脚上涨,一些民船就选择运输百货,如果完全依靠民船运输,很容易受市场上运费的波动而影响煤焦的运输。公司拥有了自己的运输力量后,可以在企业内部用企业的权威来顺利地调配资源,使资源能得到合理的利用。具体到萍煤汉运上说,萍煤转运处和改组后的运输处可以统一安排公司的轮驳来完成运输任务。
采用企业自己的运输力量,企业可以更好地统筹安排整个运输线路,使萍矿生产的煤炭能及时运送到铁厂。
与此同时,随着公司内运输机构的庞杂,机构的管理和效率问题也不断出现。运输机构及分支机构都分处各地,管理的难度更大。当把运输力量内部化后,因效率低下和加强管理所需的费用也日益上升,内部机构的弊端也就层出不穷。“萍矿轮驳专运煤焦,而多半朽坏;且司其事者积习尤深,运务不得其宜。于是汉厂今日呼矿,明日呼煤,卒致有现在停炉待料之现象。虽曰天时与有力焉,然亦人谋之不臧有以致此。且平日铁厂厂长之精力大半消磨于运务纠葛之中,而于工程进行反不能专心一志。”[4]319这种情况下,公司内部的机构众多,效率低下,影响了萍矿煤炭的汉运。所以就会出现前面提到的到1917年公司开始让运输所有更大自主权的情况,“运输所之下另设一轮驳处,专司航行事业,事事秉承运输所办理。凡转运煤焦、矿石,均照市计算水脚,另结盈亏,以资比较而策整顿。”[4]319 “似此运输所既有转所、轮驳复设专处,事分而权不分,责专而效自见,煤焦矿石无供求不济之虞。”[4]319 “轮驳如有损坏,运输所应负保持及修理之责,公司所有轮驳之资本利息,应划归运输所之轮驳处,计算每年另结盈亏。” [4]320
公司运输所下的轮驳处就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实体,虽然仍在公司的管辖之下,但相当于在公司内部充分地引入了市场机制,让其既能有企业内部命令权威来调配资源,节约了在市场上找船户及运输公司并和其签订合同等大量的交易费用;同时,允许运输所在一定程度上有较大的经营权,又可以使在公司内部存在相对小的独立实体,从而减少了管理的科层,提高了效率。从公司内部运输机构的变迁可以看出,当从市场上雇用民船需要大量的寻找、签约、监督费用时,公司会选择把运输部分纳入公司内部以降低交易费用;但当公司内部机构的管理费用上升,效率低下时,公司又会适当在内部引入市场竞争,让企业和市场互相配合来配置资源。
汉冶萍公司除了雇用民船和自己组织运输外,还和公司外的一些企业签订合同来运输萍矿煤炭到武汉。比如在1902年和礼和洋行签订了代运萍矿煤焦的合同。“礼和除意外事不计外,应在湘潭常备轮驳,足以装运合同所订每日应装生煤焦炭吨数之吨位。”[3]2721903年楚兴矿务公司的启事中称“本公司专运萍乡并马鞍山两矿烟煤。况萍乡煤,中外久已驰名,知其火性极烈。今宫保不暇兼顾,招商专运,本公司遂筹集巨资,订约专办。”[3]335这种和其它的实体签订合同,在萍矿的运输中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种方式从运输量上看并不占很重要地位,而且持续的时间都不长。
铁路交通的改善使萍煤汉运的局面发生了较大改观。在1905年萍株铁路通车后,火车把萍煤运到株洲,然后从株洲装船运往武汉。1908年,公司自建的萍株铁路移交给邮传部管理。1909年,株洲到长沙的铁路开通,为了避免在枯水季节株洲到长沙这段上游的水道浅带来水运的不便,改变了以前完全在株洲装船的作法,和萍株铁路管理局以及粤汉铁路湘鄂工程局订立运煤合约,转运局托粤汉、株萍两路运输煤焦由安源至豹子岭,再装船运汉。随着萍汉间铁路交通的发展,火车可以直接把煤从萍乡运往武昌,再由武昌渡过汉阳。和铁路工程局签订的互订购运煤焦合同使火车运输很快成为萍煤汉运的一种重要方式。
到了1919年,公司开始和汉粤川铁路湘鄂工程局互订购运煤焦合同,路局允代运公司萍矿所产煤焦,由株洲站起至武昌鲇鱼套站止。
这样通过和铁路工程局订立合约,使火车运输成为萍煤运汉的一种重要的运输方式,随着火车运费的降低,车运日益成为最主要的汉运方式。在1924年到1925年这两年通过粤汉车运占了萍煤汉运的大部分。“综合以上两年观之,汉湘一线,粤汉车运异常发达,竟超运额百分之六十,而轮运仅及百分之十。”[4]656
为什么在铁路通车后,车运能迅速成为主要的运输方式,可以在和另外两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中找到原因。
1917年,运输所所长潘国英在给别人的信函中说道车运的好处时还提到,“此项运费虽较水运为昂,然可免民船遭风失险之损耗,盗卖掺假之暗亏。”[4]636虽然铁路运费贵一点,但在途中可以很好控制和监督,不容易发生盗卖掺假的现象。
而且火车的运费也在不断调整,趋于下降,“盖因车运迅速,按时可达,每遇炉用紧急时,惟有趋于车运之一途,且因车费比较轮费节省一半,致轮驳在汉湘道上几无插足之地。”[4]656这里主要强调了车运的准时快捷和车费较便宜的优点。在汉厂急需煤焦的时候火车往往可以较快地把煤焦从萍乡运到武昌,然后通过轮渡到汉阳。
正因为有了这些优势,车运才在铁厂能继续生产的后期为其从萍乡运来大量的煤焦。
株萍铁路局以及汉粤川铁路湘鄂工程局为汉冶萍公司把萍矿运往株洲、长沙或武昌,这些运输机构和公司间的关系是靠订立合同来维系的。有关运煤焦的种种事项在先期签订的合同中都有详细的有关责任和义务的划分。
公司可以通过支付运费达到把煤焦运到目的地。车运在运输量上是先在合约中就确定下了的。由于铁路局和转运局之间是长期合作的关系,在运输中,其信用相对高;而且铁路局作为一个经营实体,公司的运输所可以更好地监督其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有盗卖掺假行为。
但由于在这一时期实行铁路国有,这些铁路局就自然处于垄断地位,在为汉冶萍公司运煤焦过程中,“惟既订约于先,自当履行于后,双方共同遵守,方属正当办法,讵该局惟利是视,罔顾信守合同,订明每日装运六百吨,初时车路方通,内地客货多由轮运,故规定额尚能照交,今则不然,偶见沿途各站遇有他货,立即改装,将本公司之焦车抛弃中途,待次日新旧两车并拖,故常有两日之焦在一日之内拥挤并到者,迭经去函质问,辄诿车头不足。”[4]651出现这种情况使得公司无法很好地安排人员在车站卸货。所以在车运时期,其他两种方式也并没有废弃,都在同时发挥作用,只是运输量的比重时有变化。
根据上文对萍乡煤焦运往武汉方式的分析来看:在萍矿开发初期,由于铁厂自身资金不足,无法大量购置轮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利用民船来运输萍煤。自然条件在特定的时候也会成为影响运输方式选择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萍矿的运出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水道狭小,不利于大的轮驳进入,小而吃水浅的民船则有较大优势,所以在运道未改善前,选择利用民船就成了自然的选择,而且企业在组建了自己的运输力量后,一方面可以节约从市场上寻找民船并监督其行为的费用,另一方面随着规模的扩大,自身的管理费用也日益加大,而且效率低下也会影响萍煤的运输。
在企业内引入一定的市场机制,让公司下属运输所的轮驳处成为盈亏自负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同时还大量雇用民船运输,可以使企业和市场同时成为了资源调配的手段。
因为铁路的国有化和前期投资甚巨,使得公司不能拥有自己完善的铁路运输系统,这样火车运输就被铁路工程部所垄断,公司通过与其签订合同,可以长期稳定地运送萍煤到汉厂,但正是其垄断性,在运输过程中会出现种种违约的情况,从而影响公司生产。
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无论运用市场机制还是运用企业组织来实现协调,都是有成本的。市场机制被企业替代是由于市场交易需要大量成本,企业也不能无限制扩张是因为企业组织也需要管理成本。通过微观地考察汉冶萍公司这个近代企业的局部制度变迁过程,可以发现企业的边界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并不是一味求大求全就是最好的选择。根据企业所面临的实际环境,理性衡量一项生产或服务项目在企业内部完成所需的管理费用和在市场上寻找市场力量并签约所需的交易费用,才能做出是把这个项目完全纳入企业内部还是通过契约交付市场完成抑或两者相结合的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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